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按照八届宁夏大学党委2026年第1次常委会(扩大)会审议通过的《宁夏大学2026年审计工作计划》,对2023年3月至2024年12月党锐峰同志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期间、2021年2月至2025年12月范映渊同志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期间履职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本次审计自2026年3月2日起开展,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自公告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审计对象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公告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小组工作,审计人员将严格遵守审计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实施审计,接受监督。
审计组地点:贺兰山校区德勤楼1605室
审计组电话:0951-2061949(内线6949)
审计监督员及电话:强老师0951-2061977 (内线6977)
电子邮箱:sjc@nxu.edu.cn
审计处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