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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桂英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7日 15:36   阅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按照学校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将组成审计组,自2022517日起,高桂英同志担任对外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孔子学院事务联络办公室、宁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联合办学工作办公室)处长期间(审计期间为20201月至202111月)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自公告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审计对象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公告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小组工作,审计人员将严格遵守审计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实施审计,接受监督。

审计组地点: 贺兰山校区德勤楼1605

审计电话:0951-2061949  6949(内线)

  电子邮jsc@nxu.edu.cn



审计处

2022517